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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新市鎮特定區計畫圖
內政部營建署辦理高雄新市鎮特定區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公開展覽,歡迎民眾提供意見
更新時間:2008-10-16 消息來源:內政部營建署
內政部營建署表示,高雄新市鎮自民國83年開發以 來,歷經15餘年耕耘,第1期發展區之整體發展已臻成熟,隨 著近兩年高鐵及捷運的通車,高雄新市鎮之區域競爭優勢與日俱增;而高雄新市鎮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於89年1月公告發布 實施,迄今已逾8年,為配合高雄新市鎮未來發展趨勢,該署爰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,積極辦理高雄新市鎮第二次通盤檢討作業,以檢討修正高雄新市鎮都市計畫實質內容,並整體調整土地開發及取得方式。
「變更高雄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(第二次通盤檢討)案」及「變更高雄新市鎮特定區第一期細部計畫(配合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)案」等草案已於民國97年9月26日(星期五)起開始辦理公開展覽30天,民眾可於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及楠梓區公所、高雄縣政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、橋頭鄉公所、燕巢鄉公所及岡山鎮公所等參閱本案都市計畫草案書圖,另外也可至營建署全球資訊網站 (http://www.cpami.gov.tw)公開閱覽項下查閱或下載計畫書(草案)電子檔。
內政部營建署表示,本計畫草案書圖公開展覽預計至民國97年10月25日(星期六)結束,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計畫草案有具體意見者,歡迎以書面(格式不限)載明姓名、地址、建議內容及相關資料,向該署或高雄縣(市)政府提出,供作通盤檢討規劃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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